《瑞安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批前公示
《瑞安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已经瑞安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为了使该规划更趋完善,集思广益,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予以批前公示,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
关心城乡规划建设和该规划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间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城乡规划科,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2月11日
联系方式:城乡规划科(瑞安市安阳路95号,池剑威65656343)。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0月31日
主要内容
《瑞安市域乡村建设规划》
公示内容
公示目录
一、规划背景
二、规划范围
三、规划目标
四、乡村体系规划
五、乡村建设用地规划
六、乡村建设用地规划
七、乡村风貌规划
八、近期建设规划
九、实施建议
一、规划背景
1、近期(2018-2022):全面开启新时代“三农”发展新征程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乡建设也开启了新局面。为此,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高举乡村振兴大旗,全面开启新时代“三农”发展新征程。其中,提出要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完善具有浙江特色的“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一农房设计”规划设计层级体系,推进多规融合在村一-级落 地实施。
但是,目前乡村规划编制体系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一是规划法框架下的城乡规划体系缺环;二是城市总体规划对乡村地区关注不足;三是镇级规划易受政府管理事权的局限;四是村庄规划难以实现城乡一体化统筹。鉴于此,迫切需要进行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明确其地位, 并在法制化和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中,以建设管理实施为导向,提炼出适应地方乡村地区的规划内容和技术路线,为乡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规划保障。
综合以上多方面的因素,为有效解决瑞安市村庄发展矛盾及问题,统筹安排村庄发展部署,建设好广大乡村,推进乡村振兴,特编制《瑞安市域乡村建设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瑞安市域行政区范围,包括9镇(塘下镇、马屿镇、陶山镇、湖岭镇、高楼镇、曹村镇、桐浦镇、林川镇、平阳坑镇)、2乡(芳庄乡、北麂乡)、十二街道(玉海街道、安阳街道、锦湖街道、潘岱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 莘塍街道、汀田街道、飞云街道、南滨街道、云周街道、 仙降街道),合计908个行政村。
本次规划的重点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村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根据《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17-2035年)》进行建设控制。
市域现状村庄分布图
三、规划目标
通过规划编制,统筹谋划市域乡村现代化的发展布局,合理安排村庄建设用地空间,以适度集聚为导向,统盘解决农民刚需建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拆迁项目安置建房,保留部分特色村落,同步提升新社区和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努力打造浙江省城乡一体化建设示范区。
市域乡村用地现状图
四、乡村体系规划
1、市域人口和城镇化率预测
考虑到瑞安市现状乡村人口约41.4万人,人口基数大,短期内难以达到90%的城镇化水平。本次规划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将规划期末的乡村人口控制在25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到85%左右。
2、 村庄空间布局与发展指引
(1) 城镇社区型村庄
村庄用地基本位于城镇规划建设区内的村庄。
通过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村庄用地转变为城镇建设用地,按照城镇社区的标准进行控制。至2035年, 该部分村庄全部纳入城镇规划区。
规划确定城镇社区型村庄357个。
(2)保留型村庄
自身发展潜力较好的村庄,有较强发展诉求的村庄。
通过发展产业、完善配套等措施,提升村庄服务能力,随着人口规模增长,可适度增加村庄建设用地,这类村庄以重点村为主。
规划确定保留型村庄440个。
(3)限制型村庄(近期保留、远期搬迁)
村庄景观资源-般,村庄发展限制因素较多,村庄综合发展潜力较弱。
近期维持村庄现有功能不变,鼓励村民向中心城区或镇区转移,以当前的常驻人口为基准,严格控制村庄规模;远期逐步搬迁至中心城区或镇区。
规划确定限制型村庄64个。
(4)搬迁型村庄
列入移民计划的村庄;地质灾害点的村庄;风景名胜区中生态保育区范围内的村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村庄等等。对部分人口较少、交通不便、发展潜力较小的村庄,也鼓励实施搬迁。通过搬迁至中心城区或镇区,逐步引导村民外迁,按照搬迁推进进度,逐步缩小村庄规模。
规划确定搬迁型村庄47个。
3、 市域乡村体系规划
按职能等级,分为三级:“ 城(镇)中村一一重点村一一 一般村 ”。
城(镇)中村: 一般是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设有基本的生活服务设施和部分公共设施,是镇(乡)域或城镇片区的中心。具有工业、交通、金融、贸易、商业、农业服务、旅游等职能;
重点村:以城郊结合部村、产业发达、人口集聚度高的村庄,是一定范围内农村居民点的中心,对周边村有一定的服务能力。有林业、牧业、种植业、渔业、养殖业和传统手工业、农产品初加工业、采矿业、旅游业等职能。
一般村:一般是村民委员会所在地,设有简单的生活服务设施。
瑞安市现设九镇两乡十二街道,共908个行政村。按照以上的原则和标准,规划确定城(镇)中村357个、重点村114个、一般村390个,剩余的47个村为撤并或搬迁村。
村庄发展策略图
五、乡村建设用地规划
1、 乡村建设及发展策略
乡村居民点建设应以中心城区建设为龙头,大力发展重点村、特色村,积极鼓励一般村的建设;通过集中投资、重点开发,促进人口、产业、基础设施等资源聚集。
2、 乡村用地管控
根据《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结合瑞安市的实际情况,依据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规划在乡村建设用地现状总量和分布的前提下,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以环境承载力为底线,统筹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划定乡村用地管控边界,对乡村建设用地的总量和布局进行分期管控,最终到达符合相关部门及相关规划的控制要求。+
(1)近期:基本保持现状建设用地规模不变,并逐步对高山远山及交通不便的村庄进行集聚,人均建设用地面积逐步缩减。
(2)远期:加快城镇化进程,完成对高山远山及交通不便村庄的搬迁,最终达到各村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安排使用过程中不得突破下达的用地指标总量及核定的耕地、非耕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指标数量。
结合瑞安市域总体规划及各乡镇总体规划,确定远期规划乡村人口为25万人,规划乡村建设用地面积约2937公顷,规划人均乡村建设用地面积约118平方米。考虑远期村庄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规划为村庄发展预留弹性,划定乡村用地增长边界,因此增长边界范围面积约为3961公顷。
规划期末乡村人口由41.37万人减少为24.95万人,乡村建设用地面积由5133公顷减少为2937公顷,远期理论上有2196公顷用地可故土地整理,实现土地集约利用的目的。
乡村体系规划图
六、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划参照生活圈理论,按照《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要求进行配置。规划确定为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安排行政管理及综合服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基础设施等6类公共设施的布局和用地。
七、乡村风貌规划
全市现共有908个行政村,东部沿海平原地区的村庄分布集中,西部山区的村庄分布较为稀疏。由于瑞安的山水资源丰富且类型多样,大部分乡村依山傍水而筑。山区乡村依山势依溪流而建,沿着山间谷地有机分布,密集较低。而滨海平原乡村往往依河网而建,分布较为密集,村庄建设强度。总体上看,瑞安的乡村具有浙南地区典型的山水乡村风貌特征。
按照瑞安市特有的地形地貌和农村产业发展特征,将农村分为山地丘陵型、丘陵河谷型、平原靠山型、平原滨水型和海岛型五类。除东部平原滨水型农村的产业基础较好外,其余四种类型的乡村大部分为传统的农业型农村,产业基础较为薄弱。
市域空间管制规划图
八、近期建设规划
在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指导下,加快村庄规划的编制进度,到2020年,实现农房建设都有规划依据,行政村有基本的村庄整治安排;具备条件的村编制更全面的村庄规划,暂时没有条件的村,可以本规划为依据,作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
市域乡村用地规划图
九、实施建议
1、保障管理体系 2、规划管理机制 3、投入保障机制 4、考核评价机制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