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在建的城中村改造和安 置留地建设项目安置房(例如:飞云江农场发达华庭、莘塍街道董六村B/C/D 地块旧村改造项目康瑞花苑、飞云街道如意家园、枫林绿洲等在建城中村改造 和安置留地建设项目安置房)进行策划营销。该类安置房还未办理不动产权 证,也未办理多余房源处置的审批手续(经审批的多余房源处置只能在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按照房地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市政策,该类项目 属于禁止交易的房地产,还不能在市场上进行营销交易。房地产开发企业(代 建单位)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组织策划营销,将按照《房 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严肃查处,同时对典型案 例进行曝光、通报。
为此,请广大市民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销售该类安置 房的非法行为,避免在建安置房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动产登记纠纷,切实保护自 身利益不受侵害,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瑞安市工务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