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公布了一批市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我市共3家单位获“三八红旗集体”荣誉,5位女性获“三八红旗手”荣誉。
此次获温州“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的3家单位分别为瑞安市妇女联合会、瑞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湖支行、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获“三八红旗手”个人称号的分别是浙江正昌眼镜制造有限公司王小华、南滨街道林中村余芳、瑞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周昕昕、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房小州、安阳街道办事处胡晓燕。
据了解,“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是为表彰在各条战线上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显著成绩的妇女先进人物和妇女先进集体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