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温州市安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马屿镇高岙村翠云居4套商品房(详见附件1〈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房源清单〉)在我中心的直接监管下进行集中公开销售。现将本次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报名事项。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报名地点。瑞安市安阳路95号415室(瑞安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中心);3.报名咨询。电话:0577-668076180,0577-65890127。4.报名方式。一套商品房在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范围内限一个报名名额;5.报名材料。意向购房人需提交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及银行出具的诚意金缴存证明等(如报名人无法亲自到场的,受托人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在我中心报名登记。
二、诚意金缴存。本次缴存额度为人民币3万元,存入报名人账户,报名一套商品房只能缴存一份诚意金。意向购房人凭我中心出具的《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诚意金缴存告知单》到浦发银行瑞安支行(地址:新潮大厦一楼,电话:0577-65836625朱女士)缴存诚意金,在公开销售期间限制使用。在公开销售结束后,认购未成功的,解除诚意金的限制;认购成功的,将诚意金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三、公开销售的方式。本次公开销售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9时,只允许已登记的报名人进入公开销售现场。公开销售的地点视报名人数确定,地点确定后另行通知。公开销售采用抽签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购房对象,单套房源的报名人数仅有1人的,直接确定为购房对象。
四、提示事项。1.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实行实名制,从报名、认购到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2.有关该楼盘的详情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2《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方案》,请仔细阅读;3.我中心只是本次公开销售过程的直接监管者,商品房的销售方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1月22日17点整。
六、投拆监督。电话:0577-65891921、0577-65611777,地址:瑞安大厦6楼609、610室。
特此公告。
瑞安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
1.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房源清单。
序号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设计用途 | 单价(㎡/元) | 销售总价(元) |
1 | 2幢105号商铺 | 54.32 | 商业 | 8350.00 | 453572.00 |
2 | 2幢106号商铺 | 51.60 | 商业 | 8550.00 | 441180.00 |
3 | 1幢101号商铺 | 51.03 | 商业 | 8800.00 | 449064.00 |
4 | 2幢1单元1601号房 | 126.19 | 住宅 | 7179.65 | 906000.00 |
2.翠云居4套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方案
一、项目基本概况
1、我公司开发建设的翠云居项目(推广名:金御华府),经瑞安市民政局同意命名为“翠云居”,项目坐落于瑞安市马屿镇高岙村(瑞国用2010第204-0023地块,瑞土让201013号)地块,位于瑞安市马屿镇高岙村高马路。
2、翠云居项目权利人为温州市安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占地面积7401.96㎡,属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住宅起始日期为2010年6月1日,终止日期为2080年6月1日,商业起始日期为2010年6月1日,终止日期为2050年6月1日止。
3、翠云居项目于2011年1月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2011)0310601号,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11743平方米,另地下室2119平方米,另架空264平方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2011年2月14日取得,编号(2011)009。
4、翠云居项目一共2栋建筑组成,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记载,总建筑面积约13862㎡,住宅面积10966.11㎡分套共121户,拼合约88户。商业11间,商业面积623.48㎡,配套服务设施面积153.39㎡,近1468㎡绿化面积,绿地率30%。容积率2.4。
经瑞安市房地产测绘队进行测量实测面积:翠云居1号楼住宅用房4999.71㎡,商业用房344.9㎡,消防监控室22.08㎡,物业用房89.58㎡。2号楼住宅用房5994.88㎡,商业用房365.45㎡,配电房50.03㎡。
二、本次预售商品房项目情况说明
1、本次预售情况如下:翠云居项目于2013年10月28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瑞房售许字(2013)第015号,批准预售总建筑面积为10977.7平方米,批准预售许可范围1#、2#、,共2栋全部商品住宅加商业132套。
2、本项目已经竣工验收。
3、本次预售商品房为毛坯房。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购房人从报名开始到摇号、认购再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
2、严格按照相关购房政策执行,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及相关不动产登记。
3、本次商品房预售的付款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
4、集中公开销售的方式见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
温州市安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