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园五期(安置房)项目预售方案
一、制订商品房预售方案的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瑞安市商品房网上销售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相关规定,制订本方案。
二、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鸿园”项目(推广名:华鸿安阳城),经瑞安市地名办同意命名为“鸿园”,位于瑞安市安阳区罗阳大道以东、瑞祥大道以南、万事好路以北。
2、【土地情况】鸿园项目于2015年12月17日办理瑞国用(2015)第013892号、(2015)第01390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瑞安市华鸿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地字第(2015)058号,该项目总用地面积86090.20㎡,其中A-2地块40946.82㎡,B-1地块45143.38㎡,属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使用年限为住宅用地柒拾年(自2015年12月13日起至2085年12月13日止),商服用地肆拾年(自2015年10月8日起至2055年12月13日止)。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抵押情况说明:该商品房项目所属土地使用权已向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定抵押,最高抵押金额为人民币140000万元,抵押期限为2015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5日止。
3、【规划许可】鸿园项目于2015年12月1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2015)0310127号,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284098平方米,地下室77974平方米,架空层8537平方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2016年1月4日取得,证号为330381201601040101。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地上总建筑面积284097.6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66335.12㎡,商业13773.43㎡,物业用房2034.83㎡,社区用房506.2㎡,配套用房1448.08㎡(消控室118.87㎡,变配电房1299.01㎡,弱电机房30.2㎡),另架空层8536.75㎡,地下室总面积77985.5㎡(含市政道路地下面积2124㎡)。容积率3.3,绿地率30%。
4、【预测成果】经瑞安市住建局房地产测绘队预测,本项目由20幢高层建筑和4幢配套建筑组成,地上总建筑面积284511.9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66085.30㎡、商业14516.22㎡,配套建筑1914.53㎡,包括物业用房建筑面积1995.51㎡(分别位于13#、24#楼一至二层)、社区用房529.48㎡(位于1#、2#楼)、消控室116.69㎡(位于1#、23#楼一层)、弱电机房30.24㎡(位于18#楼一层)、配电房及开闭所1303.44㎡(位于3#、6#、10#、13#、15-17#、19-21#楼一层),另地下室77252.06㎡。
以上建筑面积为房地产测绘队预测面积,各部位的面积具体以市住建局测绘队出具的实测面积为准。
5、【安置房配建】根据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委会的函,该项目的土地出让标书涉及拆迁安置的总安置户数53户,总安置面积计17418.87㎡,其中营业房56间2450㎡,住宅面积为14968.87㎡,预计需安置住宅套数109套;所有安置住宅用房全部安置在B-2地块(现新控规的B-1地块的南侧,临万事好路方位)。
6、【物业服务】鸿园项目已与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已报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
三、本次预售商品房项目情况说明
1、本次预售情况如下:鸿园五期(安置房)于2017年8月23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瑞安市售许字(2017)第017号,批准预售总建筑面积17292.17平方米,批准预售许可范围:1#、5#、7#楼部分住宅共计102套建筑面积14926.26平方米;2#、3#、8#、9#、10#、11#、12#部分商铺共计49套建筑面积为2365.91平方米。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本次预售房源为安置房,另根据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委会的函,,安置工作由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现本次预售房源已由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审核同意办理预售许可证。
该商品房项目由瑞安市房地产测绘队测绘,建筑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见面积预测测算汇总表及平面图。
2、本项目正在施工,根据鸿园一期项目办理预售时瑞安融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瑞安市华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瑞安市安阳C区罗阳大道以东瑞祥大道以南万事好路以北鸿园项目,已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42479万元,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该项目工程开发建设总投资的26.09%。计划于2018年9月30日整体交付使用。
3、本次预售商品房为毛坯房。
四、预售价格及其变动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的定向安置商品房源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房一价”的方式,所提供一房一价的明码标价价目表已经由物价局备案(详表附后)。
五、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
(一)鸿园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监管银行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预发放的资金账户账号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资金监管账号:90090155000000668。
(二)我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浙江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已共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并已提交给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
(三)本公司保证预售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使之如期竣工交付。
六、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一)住房质量承担责任主体:
瑞安市华鸿置业有限公司对开发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以下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勘察单位: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治奇联系电话:13958888965
设计单位: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晓冬联系电话:13506658111
施工单位:瑞州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克仁,联系电话:057759288502
监理单位:浙江东城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其英联系电话:18312903617
(二)住房质量责任承担方式:
1、住房质量保修方式: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权属初始登记手续前一次性向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纳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的2%的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保证。
2、住房质量保修期满后的责任承当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由相应住房质量承担主体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七、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一)住房能源消耗参照标准:执行节能50%标准。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36-2007
浙江省建设厅发的《建设发(2009)218号文件》
(二)节能措施:屋面采用挤塑聚苯板,外墙采用无机轻集料聚合物保温砂浆B型,分户楼板采用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A型,门窗采用断桥隔热铝合金中空玻璃。
八、商品房预售(开盘)办法
1、预售时间:2017年8月27日起
2、预售地点:华鸿城市展厅
3、预售方式:由瑞安安阳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定向销售给特定安置户
4、预售范围:1#、5#、7#楼部分住宅共计102套建筑面积14926.26平方米;2#、3#、8#、9#、10#、11#、12#部分商铺共计49套建筑面积为2365.91平方米
5、展示中心:瑞安市鸿园现场展示中心(罗阳大道与万事好路交汇处)
咨询电话:0577-6707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