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总用地 面积 | 出让用地面积 | 用地功能 | 出让年限 | 起始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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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下中心区D-4-4、 D-4-5地块 | 2017XG007号 | 塘下中心区,规划一路以北,塘松路以西,赵宅河以南 | 58439.84㎡ | 42669.79㎡ | D-4-5地块为住宅用地(R21)兼容商业, D-4-4地块为防护绿地(G22)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31408.02万元 | |
竞买保 证金
| 履约保 证金 |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其他要求 | |||
26282万元 | / | 1.0≤D-4-5地块≤3.4 | D-4-5地块≤25% | D-4-4地块≥90%、 D-4-5地块≥30% | D-4-5地块≤100M | D-4-5地块≤145077.3㎡,其中商业面积不超过10% | / | |
说明: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17)020号)。
二、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本次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照地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独立法人新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开发资格。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23日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申请人可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23日16:00时,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16:00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5月23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申请人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竞买申请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④联合竞买协议,协议需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构成,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⑤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⑥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挂牌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5日16:0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竞买保证金交纳帐户: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专户
帐户一:户名: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1924 5101 0400 2521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
帐户二:户名: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3305016261350000023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营业部
联系、咨询电话:0577-65879516,0577-65879525
特此公告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