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鸿盛景园一期5套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的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对瑞安市恒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鸿盛景园(推广名:中央公园)5套商品房(详见附件1〈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房源清单〉)公开销售。现将本次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报名事项。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报名地点。瑞安市安阳路95号415室(瑞安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中心);3.报名咨询。电话:0577-66807618,0577-65890127。4.报名方式。一套商品房在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范围内限一个报名名额;5.报名材料。意向购房人需提交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及银行出具的诚意金缴存证明等(如报名人无法亲自到场的,受托人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在我中心报名登记。
二、诚意金缴存。本次缴存额度为人民币50万元,存入报名人账户,报名一套商品房只能缴存一份诚意金。意向购房人凭我中心出具的《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诚意金缴存告知单》到浦发银行瑞安支行(地址:新潮大厦一楼,电话:0577-65836625朱女士)缴存诚意金,在公开销售期间限制使用。在公开销售结束后,认购未成功的,解除诚意金的限制;认购成功的,将诚意金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三、公开销售的方式。本次公开销售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9时,只允许已登记的报名人进入公开销售现场。公开销售的地点:瑞安市安阳街道罗阳大道华鸿城市展厅(瑞安市住房公积金对面)。公开销售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购房对象,单套房源的报名人数仅有1人的,直接确定为购房对象。
四、提示事项。1.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实行实名制,从报名、认购到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2.有关该楼盘的详情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2《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方案》,请仔细阅读;3.我中心只是本次公开销售过程的直接监管者,商品房的销售方仍为房地产开发企业。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2月15日17点整。
六、投拆监督。电话:0577-65891921、0577-65611777,地址:瑞安大厦6楼609、610室。
特此公告。
瑞安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
1.公开销售房源清单
开发单位 | 房屋坐落 | 建筑面积㎡ | 单价(㎡/元) | 再销售总价(元) | 设计用途 |
瑞安市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 鸿盛景园11幢701室 | 166.85 | 26979.00 | 4501474.00 | 住宅 |
瑞安市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 鸿盛景园11幢1101室 | 166.85 | 27500.00 | 4588375.00 | 住宅 |
瑞安市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 鸿盛景园12幢2602室 | 158.88 | 27688.000 | 4398990.00 | 住宅 |
瑞安市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 鸿盛景园13幢2601室 | 153.22 | 27792.00 | 4258239.00 | 住宅 |
瑞安市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 鸿盛景园17幢903室 | 132.38 | 23750.00 | 3144025.00 | 住宅 |
2.鸿盛景园一期五套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方案
一、项目基本概况
1、我公司开发建设的鸿盛景园项目(推广名:中央公园),经瑞安市民政局同意命名为“鸿盛景园”,项目位于瑞祥新区下沙塘村,一期具体位置东起河流、南临民公路、西靠安阳北路、北至院士路。
2、鸿盛景园项目于2017年07月19日办理浙(2017)瑞安市不动产权第0028610号《不动产权证书》,证书记载:权利人为瑞安市恒运置业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44664.96㎡,属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使用期限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2017年07月19日起2087年07月18日止。另附记记载: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2018年9月17日之前开工,在2021年9月17日之前竣工。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住宅起始日期为2017年07月19日,终止日期为2087年07月18日,商业起始日期为2017年07月19日,终止日期为2057年07月18日止。
该商品房项目所属土地使用权已向抵押权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债权金额95030万元。2017年8月7日到2019年8月6日。
3、鸿盛景园项目于2017年5月1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2017)0310117号,建设规模:地上建筑面积124168平方米,另地下室37416平方米,地上架空3826平方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于2017年6月9日取得,编号为330381201706090101。
4、鸿盛景园项目分别由7幢低层,9幢高层建筑和4幢配套建筑共20幢建筑组成,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记载,地上建筑面积124168㎡(其中住宅120087.5㎡,商业2309.54㎡,物业用房870.05㎡,居家养老服务用房240.70㎡,配电房543.97㎡,开闭所49.28㎡、消防控制室66.96),地下室37416㎡,另地上架空3826㎡。建筑密度25%,容积率2.78,绿地率30.2%。
经浙江信宇测绘信息有限公司预测,本项目由7幢低层,9高层建筑和4幢配套建筑共20幢建筑组成,地上总建筑面积124230.49㎡,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0006.78㎡,商业2452.70㎡,物业用房建筑面积870.28㎡(分别位于4号楼一层、10号楼1层、13号楼东边套1、2层)。配套建筑900.73㎡,(其中消控室59.15㎡位于11号楼1层,配电房、开闭所及计量小间600.93㎡位于14号楼1层、19号楼1层、20号楼1层,养老用房240.65㎡分别位于9号楼1层),另地下室37360.63㎡,另架空面积3817.17㎡。5、鸿盛景园已与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已报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
二、本次预售商品房项目情况说明
1、本次预售情况如下:鸿盛景园一期项目于2017年8月23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瑞安市售许字(2017)第016号,批准预售总建筑面积为73600.4平方米,批准预售许可范围包括2#、6#、9#、11#、12#、13#、17#、18#楼,共8幢全部商品住宅503套。
预售商品房项目由浙江信宇测绘信息有限公司测绘,建筑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见面积预测测算汇总表及平面图。
2、本项目尚在施工,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出具的证明,鸿盛景园项目工程开发建设资金投入已达到该项目工程开发建设总投资25.52%。计划于2020年7月31日整体交付使用。
3、本次预售商品房为毛坯房。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实名制:购房人从报名开始到摇号、认购再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使用同一姓名和身份证明,报名后一律不予更改。
2、严格按照相关购房政策执行,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及相关不动产登记。
3、本次商品房预售的付款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
4、本次商品房预售公开摇号地址:瑞安市安阳街道罗阳大道华鸿城市展厅(瑞安市住房公积金对面)。
5、集中公开销售的方式见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告。
瑞安市恒运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