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瑞安一个小区业主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物业管理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及实行小区自管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经业主委员会会议议事表决通过,现就本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背景说明
本小区与原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将于 2024年12月31日正式到期。经业主委员会充分调研、征求业主意见,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决定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全面实行小区业主自管模式,并采用酬金制管理方式。
二、决定内容
1、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原物业服务企业将终止对本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委员会将依法依规与其完成交接工作。
2、实行小区自管
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小区物业管理模式调整为业主自管,采用酬金制(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业委会按约定向管理人员或专业机构支付酬金)。具体实施细则及财务公开制度将另行公示。
三、过渡期安排
1、交接工作
业主委员会将牵头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接,确保公共设施设备、档案资料、财务账目等顺利移交,并监督其完成撤场前的服务工作。交接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6 月 25 日
2、业主配合事项
过渡期内,请全体业主积*配合以下工作:
及时缴纳物业相关费用,确保小区资金正常运转;
关注小区公告栏、业主群等渠道发布的后续管理方案;
对自管工作提出建议,共同完善管理模式。
四、业主须知
1、费用说明
自管期间,物业管理费标准暂维持不变(具体见附件《费用说明》),后续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经业主表决调整。
2、监督机制
业委会将定期公示财务收支明细、服务内容及质量,并成立业主监督小组,确保自管工作公开透明。
3、意见反馈
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卢希 电话:17758126579
五、致全体业主
小区自管是全体业主共同的决定,也是提升自治能力、共建和谐家园的重要举措。业委会将秉承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依法履行职责,也恳请全体业主积*参与、监督支持,共同维护小区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