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巷高新小微园标准厂房转让公告
[RACQJJ201701045]
受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委托,定于2017年8月11日15时整,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下列标准厂房进行公开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为座落于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高新小微园第23、26、28幢的标准厂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框架结构,用途为工业用地,未办理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详见下表:
标的序号 | 标的房号 | 面积(㎡)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23幢101室 | 764.54 | 2790571 | 50 |
2 | 23幢102室 | 909.10 | 3318215 | 60 |
3 | 23幢第二层201、202室(捆绑转让) | 1905.45 | 3715628 | 75 |
4 | 23幢第三层301、302室(捆绑转让) | 1905.45 | 3525083 | 70 |
5 | 23幢第四层401、402室,第五层501、502室(捆绑转让) | 3810.90 | 6783402 | 130 |
6 | 26幢第一层101、102室,第二层201、202室,第三层301、302室(捆绑转让) | 5483.66 | 13345271 | 260 |
7 | 26幢第四层401、402室(捆绑转让) | 1905.74 | 3430332 | 68 |
8 | 26幢第五层501、502室(捆绑转让) | 1905.74 | 3354102 | 65 |
9 | 28幢第一、二、三、四层(捆绑转让) | 4859.95 | 11017827 | 200 |
10 | 28幢第五层 | 1256.26 | 2211018 | 40 |
二、转让方式:每个标的有二位或二位以上竞买者,通过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如只有一位竞买人,则以起始价进行协议转让。
三、转让对象:符合瑞安经济开发区产业导向和环保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咨询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16时止(工作时间)。
五、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至10日16时止(工作时间)。
六、报名地点:瑞安市滨江大道满庭芳大楼三楼(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服务窗口)。
七、展示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4日至7日16时止(工作时间),标的物现场。
八、资格审核:意向竞买人报名前需通过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资格审核。
意向竞买人缴纳相应保证金,携带企业单位有效证、章(委托他人代理报名、竞买的,凭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及资格审核意见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为准,每份保证金只能参与竞买该保证金金额相对应的标的,保证金不可他人代缴。成交者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未成交者保证金于2017年8月11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详情请登录网站www.wzjcpm.com、www.raztb.com。
保证金缴款账户一: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账号:19245101040025216保证金缴款账户二: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瑞安市支行账号:33050162613500000235。咨询电话:66813778,13506655661,65879516工商监督电话:65611172
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温州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