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民宿行业治理,市风景旅游局、农办、公安局等7个部门联合开展全市民宿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目标实现“四个100%”,即所有民宿排查率达到100%,所有符合条件的民宿认定(或备案管理)率达到100%,所有民宿整治合格率达到100%,民宿业主培训率达到100%。
此次行动以乡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在合规性上,对辖区内民宿(凡有实际经营行为的均为排查对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彻底摸清底数,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立花名册汇总表和工作档案。对证照齐全的民宿,要加强实名制登记和消防等安全管理。对有工商登记、未取得特种行业、食品经营等许可的民宿,凡符合有关规定的,及时办理证照和许可;对照有关规定还需整改、完善的,经整改完善后办理证照和许可。对符合条件的民宿经有关部门联合踏勘后予以认定(或备案管理);不符合条件的要强制摘掉“民宿”招牌或标志;对无证无照擅自挂“民宿”招牌的,有关部门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在安全性上,严格对照民宿消防安全整治有关要求,及时排查发现消防隐患。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隐患,要责令业主立即开展自改;对消防隐患突出,一时难以整改的单位,要责令业主立即停止营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专人督改,尤其要落实整改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隐患基本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