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瑞安市金融办结合瑞安实际,认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检查工作计划,与瑞安市经信局、瑞安市商务局、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有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小组。从2016年10月到12月初,严格执行现场检查工作流程,圆满完成了对我市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5家)、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6家)、典当行(4家)、寄售行(20家)、农村资金互助会(1家)、投资类市场主体的2016年度专项检查工作,检查面达100%。
就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对检查的每家公司提出了管理建议书并限期要求整改,并让其提交整改报告。同时,虚心听取了每家公司对地方政府及我办的建议与想法,整理成下年度的思路与计划。
就这次检查,我们总结了以下五点建议。
(一)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和诈骗等金融犯罪,坚决打击高利贷等违法行为,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在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业务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并做好对给类公司的行业监督管理,努力搭建各方沟通平台与基层管理,促进地方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二)规范业务操作。各类公司应该严格按照企业管理制度设立,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实行直接管理模式,同时内部决策、经营和监督分立。公司内部分别设立融资担保、风险管理、投资理财、市场策划、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资产保全等业务和职能部门。管理层人员应具有一定的风险管理经验,对担保风险和经营环境应有充分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三)加强与银行、政府机构的沟通和联系。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原则,推进各金融部门的合作,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根据风险控制能力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建立完善风险补偿和转移机制,形成企业、金融机构、银行和政府机构之间相互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非现场监管系统的管理和应用。根据温州统一安排,各类公司要逐渐纳入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各公司逐步必须定期录入财务信息、业务数据等,同时合理利用平台的信息促进业务发展。
(五)增强公司整体实力,抵御经营风险。各类公司要建立风险准备金补偿机制,提高抗风险能力,同时制定并严格实施多项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担保业务的操作,设立单户担保额度上限,建立灵活的反担保体系,合理运用资金,理性选择行业和客户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