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制定《瑞安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该方案包括规划设计引领、卫生乡镇创建、“道乱占”治理、“车乱开”治理、“线乱拉”治理、“低小散”块状行业治理等六大专项行动方案。这是记者近日从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市领导王忠宝、林增丰出席会议。
根据计划安排,我市列入小城镇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乡镇有11个,其中2017年达标乡镇为塘下镇、林川镇、北麂乡;2018年为马屿镇、高楼镇、湖岭镇、平阳坑镇、芳庄乡;2019年为陶山镇、桐浦镇、曹村镇。
会议要求各乡镇、部门,通过三年努力,倒逼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反思小城镇建设缺陷,用短期的高压动作推动长效制度建设,最终达到提升城镇环境的目的。扩大整治范围,将整治区域范围扩大到部分街道;统一规划设计,抓紧抓好线性规划设计;全面梳理项目,合理安排项目三年行动计划。此外,还要谋划要素支撑,联动部门街道,做好与当前大拆大整、三改一拆工作的结合。